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關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4年第2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關于印發廣西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技術要求的通知》(桂國土資規〔2017〕4號)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平南縣丹竹鎮海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審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實行廣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6〕439號),現將擬同意通過的上述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公示。
社會公眾如對公示的方案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于2019年10月8日下班前傳真或送達平南縣自然資源局地質環境儲量股。
(聯系人及電話:蒙福權 0775—7826078 通訊地址:平南縣平南街道二環路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537300
2019年9月24日
文件下載:
2019.2.4 平南縣丹竹鎮海智礦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pdf相關鏈接